一、审报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 件 1 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份3、遗失声明 原件 1 份
二、工作时限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局
三、收费标准 住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 元;权属调查费: 【 个人】100 平米以下(含 100 平米) 每宗收 7 元, 每超过 50 平米加收 3 元,最高不超过 15 元;【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000 平米以下(含 1000 平米)50 元,每超过 500 平米加收 20 元,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 非住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550 元;权属调查费:【 个人】20 元【500 平米以下( 含 500 平米)20 元,每超过 500 平米加收 20 元,最高不超过 80 元】;【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000 平米以下(含 1000 平米)50 元,每超过 500 平米加收 20 元,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
四、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注: 登记机构根据权利人提交的遗失声明,在登记机构官方网站上发布)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