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报材料 1、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份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原件 1 份4、土地房屋权利人认为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簿记载错误的应提交证明登记错误的相关材料;利害关系人认为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薄记载事项错误的,应提交土地房屋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的证明文件 原件 1 份
二、工作时限
5 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无
四、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