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报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份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抵押权证书 原件 / 复印件各 1 份4、已登记的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原件 1 份5、土地房屋抵押权因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注销的证明材料 原件 1 份
二、工作时限
5 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无
四、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