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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遗失补证
 
发布时间:2013-12-16

一、审报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 件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份
3、遗失声明 原件 1 份

二、工作时限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局

三、收费标准
住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 元;
权属调查费: 【 个人】100 平米以下(含 100 平米) 每宗收 7 元, 每超
过 50 平米加收 3 元,最高不超过 15 元;
【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000 平米以下(含 1000 平米)50 元,
每超过 500 平米加收 20 元,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

非住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550 元;
权属调查费:【 个人】20 元【500 平米以下( 含 500 平米)20 元,
每超过 500 平米加收 20 元,最高不超过 80 元】;
【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000 平米以下(含 1000 平米)50 元,
每超过 500 平米加收 20 元,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

四、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注: 登记机构根据权利人提交的遗失声明,在登记机构官方网站上发布)
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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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重庆市巫溪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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