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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发布时间:2013-12-16

一、审报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份
3、抵押合同 原件 1 份
4、主债权合同 原件 1 份
5、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证明 原件 1 份
6、当事人对预告登记另有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 原件 1 份

二、工作时限

5 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住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 元(商品房)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40 元(经济适用住房)

非住宅

房房屋所有权登记费:550 元

四、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预告登记后,自债权消灭之日起 3 个月内当事人未申请登记的,预告
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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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重庆市巫溪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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