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报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份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原件 / 复印件各 1 份4、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 原件 1 份5、抵押物清单 原件 1 份6、抵押土地宗地图(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盖章) 原件 3 份7、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还应提交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出让合同 原件 1 份
二、工作时限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局
三、收费标准
贷款金额 ×1‰(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
四、其他特别说明事项
1、同一抵押物顺位设立多个抵押权的,还应提交本手抵押登记的债权人知晓该抵押物原已设立抵押状况的书面材料;2、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